她想告诉少年,她的家在北冥清水溪,但她似乎已经回不去了。她听说内陆的人都很害怕海对岸的兽族,所以她不敢说。因为好不容易才遇见一个看起来比较好的人,她不想把他吓跑了。
少年的眼睛里,闪烁的不知道是同情,还是同病相怜。他看了眼怜歌的双脚,以及被刮花的小脸。终是没舍得丢下她自生自灭,带着她一起上了山。
他翻出爹娘留下的旧衣服,稍加修改剪短,然后就丢给怜歌,说:“这是给你的,只有两套,别弄破了!”
这是怜歌第一次收到来自陌生人的礼物,她很高兴。
这一高兴,就让她把长老的警告丢到脑后。
少年教导怜歌读书识字,带她识遍各种药草,告诉她药能治人,亦能害人。
怜歌在宣纸上,一笔一划地写下三个字,莫云卿。
这是少年的名字,也是她写得最好的三个字。
她望着纸上的名字,脑中想起少年的青秀俊容,只觉得心里甜滋滋的。
时光一晃,三年过去了。
少年已经长成风度翩翩的俊秀青年,而怜歌也出落得亭亭玉立,她成为莫云卿的徒弟,师徒两人每天一起上山采药,一起将这些药草研磨成丹药。
渐渐地,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。莫云卿的名字被人所熟知,在江湖中打响了名气。然而他什么都没做,只是救了几个挺有名气的人。
名声虽然大了,但莫云卿还是过着和以往一样的日子。有一次他扔出十个铜板给怜歌,让她自己去买些爱吃的零食。
结果她竟买回来一篮子鲜花。
怜歌捧着鲜花,眼巴巴地望着莫云卿,说:“师父,今天是你生辰,这是我送给你的贺礼。”
莫云卿冷眼相看:“你要买贺礼,就不能买些实用的东西吗?这鲜花既不能吃,也不能用,浪费钱!”
挨训的怜歌满心委屈:“可是鲜花能让师父看着高兴啊。”
莫云卿忽然就什么气都没有了。
他年少父母双亡,家中独独剩下他一个人,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被人关心过了。
莫云卿接过装满鲜花的竹篮,冷着脸说道:“以后不准再浪费钱!”
见他收下礼物,怜歌立刻就绽放出灿烂的笑容:“嗯!”
回到山上,莫云卿将鲜花插入白瓷瓶中。
素雅的白瓷瓶,在鲜花的映衬下,折射出鲜活的色彩,让人一看就觉得满心欢喜。
每天莫云卿都会给花浇水,但没过多久,花儿们还是枯萎凋谢了。
莫云卿将它们扔掉,白瓷瓶又变得空落落的。
上山采药时,怜歌背着竹篓到处疯跑,四处收集种子。
回去时,被莫云卿训得垂头丧气,回到家中还被罚抄《藏本草》十遍。
抄得她一整宿都没睡,两条胳膊差点废掉。
怜歌将收集得来的种子撒入土中,每日浇花施肥,春去秋来,来年的春日,山上开满了鲜花。
莫云卿走出房门,看到怜歌正站在万花丛中,冲他挥手欢笑:“师父,这些花都是我送给你的,没有花一文钱哦!”
阳光正好,清风微醺,她笑得明媚灿烂,竟比一整片的花海还要耀眼。
莫云卿心软得一塌糊涂。口中却道:“闲得没事干,就爱做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,要是你用把这心思花上学医上,只怕早就能出师了!”
怜歌嘿嘿一笑,心中却想,她才不要出师,更不要离开师父!
最好能一辈子都跟在师父身后,做他的小徒弟,永远不分开。
莫云卿房中的白瓷瓶里,重新插上鲜花,每天的花儿颜色都不一样,每天的空气中,都弥漫着清甜的花香。
怜歌趴在窗沿上,望着瓶中朝气蓬勃的鲜花,笑得眉眼弯弯。
时间从指间流走,又到了重阳节。
怜歌捧着自己酿制的菊花酒,拉着莫云卿坐在花海中,一边赏菊,一边饮酒,桌上摆着红澄澄的大闸蟹。
那是她昨晚变回鱼形,偷偷跳入湖中,一只只捉回来的。
怜歌是鱼,她不吃荤腥,更不吃水中生物,但为了讨好喜欢的人,她愿意做一回长老口中的“凶残人族”。
她看着莫云卿端起酒杯,云淡风轻的姿态,只觉得心中满满的都是柔情蜜意。
爱之于她,是鲜花,甘甜清香。
爱之于她,更是穿肠毒药,只小小一口,就能抛却生死。
怜歌喝醉了,趴在桌子上,笑得像个傻瓜:“师父,你还记不记得《草本千方》第三十页的第一行,写着什么?”
莫云卿淡淡地答道:“红豆,性偏凉,味甘,能促进内脏血脉的活化。”
“咦?是这个吗?”怜歌摸了摸脑袋,一脸茫然地说道,“我怎么记得好像不是这句话啊?”
她记得写得应该是,相思是种病,不重也非轻,自古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