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合邑,位于庸国西南,接邻巴苴,乃是庸国西南重镇,而合城,便是这合邑中最大的城池。
晨曦刚过了树梢,懒起的鸟儿才刚刚离巢,露珠蒸腾起的水雾,像是给整个山野披上了一层洁白的轻纱。
经过一夜跋涉的旁山风终于远远的望见了一座高城——庸之合城,而这里已是在夷城
千里之外。
“应该就是这座城了,只可惜师父给的这书信,只了这城池,并未言明要去的墓穴位于何处,看来只能先在这合城打探一二了。”
旁山风给飞电指了西边的林子,让牠先去林中藏身,不然让人看到飞电一身银白色的披挂,还以为是神驹下凡,着实太过扎眼。
旁山风头戴一顶斗笠,身着粗布衫衣,脚上更是蹬着一双麻鞋,加上黝黑的肌肤,腰间挎着一张短弓,再加上他趁早打的几只野兔,俨然一个猎户的行头。
辰时刚过,旁山风就来到了合城南门外,像其他脚商一般等待着开城门。
趁着这个空当,旁山风打量了一番这座城池,城墙通体用三四尺长的青石筑就,墙高三丈
,比夷城的城墙尤高几分。
由于这合城地处蛮濮之地,能来此城的人大多都是西南诸国和濮地部落之人,穿着打扮和言语都与夷城相近,而且财货钱币等却是兼容并蓄,夷城自行锻铸的剑形铜锭在这里仍能使用,而且这合城之人更青睐夷城的钱币,只因夷城所铸的剑锭比其他地方来的钱币重了那么一些。
辰时三刻,旁山风送了五个铜锭给门吏后便顺利从南门进了合城,刚一进城,他就率先将几只野兔拿到就近的集市上卖了,换了二十个中原大周通用的布币,原因只是因为大周所铸的布币最为轻佻。
旁山风掂量了几下到手的钱币,轻笑一声,便直奔一家酒肆而去。
这家酒肆名为“甘沣堂”,不是很大,但胜在干净雅致。
由于此时尚早,搓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旅人在用饭,进了酒肆后,旁山风找了一张靠窗的几案坐定,高心要了一份吃食。
“客家,来三张大饼,两碗蔬粥,再来一壶甜酒。”
酒仆高声应了一声,赶忙给旁山风上了一碗热茶,随后旁山风便绕有兴致的打量着窗外的各色人影。
待上齐了吃食后,旁山风这才取下了背后的包袱,放在几案上,从中拿出薄姑克特意准备的鹿肉。
“嘶——”
旁山风满满的呷了一口甜酒,又撕了一大片鹿肉,吃得甚是满足。
一口酒,一口肉,旁山风吃得不亦乐乎,吃了几口后,突然听到酒肆内人们谈论新近发生的趣闻,其中有一件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“听最近在巫咸部落发生了一件怪事。”
“对对对,俺也听了,好像是有几个猎户进入了一处山洞,全部是有去无回,连尸体都找不到。”
“而这件事,好像已经是第三次发生了。”
……
“山洞?还死了人?莫非师傅是探听到了这个消息,才命我来茨?”
旁山风一边吃,一边侧耳听,但这些酒客知道巫咸部落之事亦不多,旁山风也便不再关注,正待他伸手再去撕鹿肉之时,突然见到一柄银白色的剑刃放在了鹿肉之上。
“啪”
旁山风皱着眉抬起了头,见一个身穿甲胄的络腮胡子大汉正盯着自己看,而且他身后还跟着三个属下,显然是这合城的守备军卒。
“城卫?”旁山风轻声问了一句。
“正是!你是何方野民,竟敢在此偷食鹿糜?快此肉从何盗来?”
络腮胡子的城卫大声呵斥,引得酒肆内众食客顿时没有声响,像看热闹一般盯着旁山风看。
旁山风看了一眼手中的鹿肉,被这络腮胡子的城卫用剑按住,顿时有些不悦,也没了吃下去的兴致,一口将一盏酒饮尽,遂道:“在下夷城之人,行猎于此,入城易些东西,此鹿肉乃是我家圈养之物,并无偷盗一。”
这几个城卫一听旁山风来自夷城,顿时拔剑将旁山风围住,带头的络腮胡子喝道:“大胆夷城贼人,来到我大周合城,竟还如此理直气壮,下谁人不知你夷城身处蛮濮,不服王化,向来都是做的杀人越货的勾当,还这肉不是偷盗而来?给我拿下。”
这城卫所言非虚,夷城周边之人确实大多都做过劫道抢掠之事,可是机坊众人却从未做过这般营生。
这城卫头子完,后面三个辅卫便上来要绑旁山风,谁知旁山风坐在案前竟纹丝不动,那络腮胡子也上前搭手要扳倒旁山风,可试了几下,旁山风就是不动,反而旁山风一用巧力,便将他摔了出去。
一气之下,络腮胡子竟举剑劈向旁山风,谁知后者手一晃,那络腮胡子的剑立时断为两截。